物资公司党委专题学习《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“ 四种形态”实施办法(试行) 》
发表时间;2024-08-20 点击量:114
8 月 5 日,物资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,传达学习《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“ 四种形态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并进行了研讨。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(主持工作)晏赟主持,公司班子成员、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晏赟强调,要结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,把《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“ 四种形态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作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,以准确运用“ 四种形态”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,提升运用“ 四种形态”的质量和效果。要把运用“ 四种形态”与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相结合,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,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、为干事者撑腰,实现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高度统一,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,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。
晏赟强调,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,各级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,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,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、党的自我革命引向深入。要做细做实日常管理监督,常态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综合运用谈话提醒、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、予以诫勉等方式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,及时纠正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。纪检干部要在学习《办法》上走在前、作表率,更好把握“ 四种形态”尺度标准,提升准确运用“ 四种形态”的能力和水平,将“ 四种形态”落实到监督执纪全过程,实现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,为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。